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iPad侵权案 苹果反咬深圳唯冠公司一口
2013/11/28 11:00:59
【PConline 资讯】扰攘多时的“苹果IPAD商标涉嫌侵权”一案早前已审判处苹果败诉,一轮冷静期后,美国苹果公司(Apple)近日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了上诉。
苹果提出严苛上诉请求
iPad商标权案二审时间仍旧未定,但苹果公司已经重新提出了多条诉讼请求。包括:
· 对在内地注册的商标和iPad注册商标专用权归其所有,及赔偿商标权属调查费及律师费等共计400万元人民币;
· 还包括认为该案应该适用香港法律判定;
· 同时,深圳唯冠通过书面授权唯冠国际在台湾的子公司,即深圳唯冠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(以下简称唯冠电子)签署商标转让协议,属于隐名代理行为,应该判定深圳唯冠所有的iPad商标已经转让给苹果公司;
· 除此之外,还会将唯冠电子追加为被告人。
唯冠另觅途径反击苹果
而另一方面的深圳唯冠也没闲着,把iPad平板电脑的分销商深圳市国美电器有限公司告上法庭,去年末,该案在福田法院开庭审理;
另外,深圳唯冠已经向上海浦东新区法院提起诉讼,状告苹果贸易(上海)有限公司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,该案将于2月下旬正式开庭。
事件回放:
2001年6月和12月,唯冠国际控股有限公司(简称“唯冠控股”)旗下子公司唯冠科技(深圳)有限公司(简称“深圳唯冠”)分别在中国商标国际分类号第9类(即电子产品)上获得了“IPAD”文字商标和文字图形结合商标的商标专用权,并将该商标使用在其自主研发的液晶显示器等电子产品上。
2010年1月27日年苹果的 iPad 上市,苹果公司才发现“IPAD”商标的所有权归深圳唯冠公司所有。
在2010年初,苹果曾找到深圳唯冠商谈,因为根据中国商标法,如果不能取得唯冠深圳公司的授权许可,苹果公司在中国市场销售 iPad 就是违法侵权行为。但是深圳唯冠提出了“天价”的授权使用费,双方没有谈拢。
及后,为了将产品合法地推向市场,苹果公司就以从唯冠台北公司已购买了商标使用权为由,将深圳唯冠告上法庭。